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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伪造档案骗取社保基金等情形最高奖励10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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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本月起,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《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正式实施。《办法》明确,参保单位、个人、中介机构涉嫌有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档案、材料,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等情形的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照本《办法》举报。 此外,《办法》还明确了举报奖励标准,根据查证属实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金额,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,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。 原载于《中国档案报》2023年5月8日 总第3980期 第一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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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责任编辑:市档案局管理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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